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审议并原则通过《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》。 总体规划提出了灾后恢复重建的主要任务,包括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,科学安排恢复重建的空间布局;合理引导受灾企业原地重建、异地新建和关停并转,支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;加强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,促进人口、资源、环境协调发展。规划还明确了财政、税费、金融、土地、产业、对口支援、社会援助等方面的政策,对资金、项目和重要物资的监管等作出了具体规定。